2018-07-20 10:2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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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峰電訊產品的保修期明細
產品類型 | 產品型號 | 主機 | 電池 | 充電器/座充 | 備注 |
專業(yè)無線 對講機 | 12個月 | 6個月(鎳氫、聚合物電池) | 3個月 | ||
數字產品 | 12個月 | 6個月 | 3個月 | ||
車載臺 | 12個月 | - - | - | 電源等外購設備按該設備廠家保修政策執(zhí)行 | |
中繼臺 | 12個月 | - - | - |
注:保修有效期:開始日期以原始購貨發(fā)票或收據的日期為準(如不能追溯購買日期,則按照產品序列號之生產日期推算)。
2、保修細則
⑴終端用戶在購買7天之內,如所購產品出現功能故障,消費者可憑發(fā)票原件或填寫完整的保修卡選擇退貨、換貨或者免費修理。
⑵終端用戶在購買15天之內,如所購產品出現功能故障,且主機及附件外觀無磨損,消費者可以憑發(fā)票原件或填寫完整的保修卡選擇更換或者免費修理;如消費者選擇更換,北峰服務中心將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(guī)格的商品;如同型號同規(guī)格產品停止生產的,則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其它型號產品,更換產品在收到故障產品之日起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
⑶終端用戶購買超過15天的,如所購產品出現功能故障,消費者可以憑發(fā)票原件或填寫完整的保修卡到北峰電訊服務中心提供免費保修。
3、不屬于免費維修情形:
⑴產品超出北峰公司所規(guī)定的保修期限。
⑵產品內特有說明不在保修范圍內的產品或產品的可分離部件。
⑶未依據產品使用說明書或未依據說明書所指示的工作環(huán)境使用、維護、保管所導致的故障和損壞。
⑷由非北峰公司授權機構的維修人員安裝、修理、更改或拆卸(螺絲孔保護標簽破損)而造成的故障或損壞。
⑸非北峰電訊正規(guī)銷售渠道銷出的產品(比如,非正常渠道進口的產品及假貨)。
⑹意外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壞。